宁波股东权益律师谢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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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营业执照无偿转让协议格式 最新合伙企业法人代表

2020年5月3日  宁波股东权益律师   http://www.nbgdqyls.cn/

 谢银忠,宁波股东权益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9最新营业执照无偿转让协议格式

  营业执照是每个企业经营前必须办理的,只有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登记,企业方可正常营业,而有些商家想将营业执照转让的话,就需要签订转让协议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2019最新营业执照无偿转让协议格式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2019最新营业执照无偿转让协议格式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就转让协议,于年月日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的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甲方名下的的法人大庆龙江中医院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购买甲方的上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转让协议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订立日给甲方预定款:转让成功后即日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大庆龙江中医院是甲方个人所拥有,甲方合法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企业名称,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财产后,其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企业名称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乙方即拥有大庆龙江中医院的所有权。


  3、甲方负责把市政医保办理完成给大庆龙江中医院。


  第三条、转让费用分担本合同的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大庆龙江中医院留存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变更登记时甲方需将大庆龙江中医院以下文件资料提供给乙方。


  附件:A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医疗营业执照。


  2,国税正副本原件


  3,地税正副本原件


  4,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5,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一本以及防伪税控IC卡一份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7,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8,公司章程。


  9,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10,发票领购本和支票领购本,银行存款密码。银行对账单。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附件:B


  营业执照变更通知书、税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投资人: 年月日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2019最新营业执照无偿转让协议格式的内容,由此可知,转让的价格与付款方式、保证、转让费用分担、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最新合伙企业法人代表

  公司的形态不止有有限公司,还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所以风险比较大,合伙企业也有相关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那么最新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最新合伙企业法人代表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因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所以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并没有法人代表,因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对企业承担无限,所以并不存在法人代表的情形。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最新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